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2年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产品为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产品2大类等25种产品质,共抽检了54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59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3批次。
抽查了兰州、白银、庆阳、平凉、金昌、张掖及兰州新区的18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沐浴花洒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定西、天水、庆阳市的19家流通销售的20批次电热水器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市及兰州新区16家生产、流通领域的20批次采暖散热器(钢制采暖散热器、卫浴型散热器)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张掖、酒泉、金昌、庆阳、平凉、天水、定西、兰州市的17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张掖、兰州、天水、白银市及兰州新区的9家流通销售的10批次黑色金属管材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定西、酒泉、张掖、天水、武威市的16家生产、流通企业的20批次人造板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定西、白银、张掖、酒泉、庆阳、武威、金昌市及兰州新区的50家生产、销售的50批次塑料管材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平均外径偏差、密度、拉伸屈服应力、冲击性能(TIR)、密度、氧化诱导时间、壁厚偏差、密度、拉伸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TIR。
抽查了兰州市的8家生产、销售企业15批次软体家具床垫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耐久性。
抽查了兰州、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平凉、天水、酒泉市及兰州新区19家流通领域的20批次木地板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甘南、临夏、张掖、嘉峪关、酒泉、敦煌、金昌、武威、白银、定西、陇南、平凉、庆阳、天水市(州)59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平凉、天水市及兰州新区22家流通领域的30批次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平凉、天水市及兰州新区23家流通领域30批次铝塑复合板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平凉、天水市22家流通领域的30批次杯状暗铰链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天水、平凉、定西、金昌、张掖、嘉峪关、酒泉市22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玻璃钢化粪池3批次,塑料化粪池2批次,卫生洁具类产品(陶瓷蹲便器)10批次,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产品(冲水箱)1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塑料化粪池产品最小壁厚、有效容积偏差。
抽查了兰州、白银、定西、金昌、张掖、嘉峪关、敦煌、武威市的16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
抽查了兰州、天水、庆阳等12个地州市19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抽查了兰州、兰州新区、天水、白银、庆阳、平凉、定西、陇南、临夏、金昌、嘉峪关、武威、张掖、甘南、酒泉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
抽查了兰州、张掖、酒泉、嘉峪关、武威、庆阳、天水、定西市的26家生产、销售企业的30批次建筑钢材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张掖、武威、金昌、平凉、定西市22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防水卷材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可溶物含量、浸水后质量增加。
抽查了张掖、酒泉、兰州、金昌、武威、定西、天水、庆阳、白银市及兰州新区的39家流通销售的50批次电线电缆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尺寸、机械性能、导体电阻、失重试验。
抽查了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定西、金昌、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市17家流通领域的20批次涂料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抽查了兰州、天水、白银、定西、金昌、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市19家流通领域的20批次胶粘剂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