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多起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城市安全管理工作敲响警钟。为从根本上解决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当、操作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方面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济南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落实国家和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遏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露爆燃事故发生,降低高风险燃料在我市餐饮场所的使用率,源头防范化解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安全风险。
《城燃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等文件。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范围标准、工作任务、政策支持、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六部分,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如下:
(一)工作任务。按照“先重点攻坚、后全面推进,应改尽改、愿改全改”工作原则,对全市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计划分4个时间节点:一是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区县方案制定和动员工作。二是2024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商业街区和重点单位食堂“瓶改管”工作。三是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各类餐饮场所的“瓶改管”工作。四是2025年年底前,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查缺补漏工作,不断降低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率。同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全面落实近年来上级规章及国家强制性规范中关于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内餐饮场所禁用液化石油气的有关规定。
(二)政策支持。一是做好“瓶改管”工作的激励引导,出台“政府专项补贴,企业优惠让利,用户承担剩余费用”的中小餐饮用户“瓶改管”降费政策(中小餐饮用户是指燃气表额定流量之和不大于16立方米/小时的用户),提升餐饮用户改造意愿。政府专项补贴采取差异化补贴方式,对2024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中小餐饮用户给予5000元/户补贴,对2025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中小餐饮用户给予3000元/户补贴。同时鼓励管道燃气企业优惠让利,餐饮用户管道安装费用按成本结算。二是做好市政燃气管线配套建设支持,提高管道燃气企业管网建设积极性。针对餐饮场所“瓶改管”的市政管线配套工程中涉及市政道路挖掘、园林绿化占用,减免道路挖掘占用费、绿化占用费等收费。相关道路沟槽回填、苗木迁移和绿化恢复直接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实施,并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三)职责分工。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负责、燃气企业实施、餐饮场所落实”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有效降低餐饮场所高风险燃料使用安全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推进,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作为“瓶改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餐饮经营单位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监管。
会议指出,要科学谋划广泛宣传,加强政策宣讲解读,鼓励引导更多餐饮经营单位通过“瓶改管”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先急后缓、分期分批,严格施工管理,切实加强监管,全面降低用气高风险餐饮场所风险隐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