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度苏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近年来,苏州市持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尤其在规范机动车排气管理方面,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帮扶的同时,持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增强警示教育作用,会上公布了苏州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五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2020年10月,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抽查发现:苏州工业园区某机动车检测公司部分柴油车的初、复检报告中,发动机额定功率不同。对柴油车检测报告进一步全方位数据比对,初步确定该公司涉嫌人为修改额定功率、降低检测限值标准的违法行为。2020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调查,与车辆档案确认:通过修改相关柴油车额定功率的违规方式,达到检测合格的目的。
据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020年12月30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查时,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及维修档案发现某初检不合格车辆,经维修更换三元催化装置后,上线复检合格。但初、复检的上线分钟,不满足正常的维修时长。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初检不合格后,到A汽修厂安装气瓶,然后由B汽修厂出具虚假维修清单,通过非正当手段通过复检。
根据取证结果,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和A汽修厂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张家港市交通局对B汽修厂进行处罚。
2020年11月,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江苏省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巡查时发现,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近半年的柴油车检测初检合格率高达100%,明显不符合当前实情。执法人员通过云视频监管平台,回放发现多辆检测合格的老旧柴油车存在严重冒黑烟现象,根据检测技术规范,柴油车冒黑烟属于判定否决项,然而,该公司仍然出具了检测合格报告。
据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4月,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公司现场调查,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分析检测过程数据,发现该公司存在明显违规检测行为,稳态工况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深度较浅,明显不满足400mm的规范要求,却出具了检验合格的报告。另外,部分车辆上线秒的规定时长,且系统未锁止,却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遂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未按规定检测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021年2月2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查发现:一辆柴油车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时,未对不透光烟度计进行校正检查,竟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执法人员调取以往检测视频,发现长期存在此类违规行为。经对检测软件核查,发现检测软件中不透光烟度计校正功能已被人为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