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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今日关注】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工

发布时间:2024-12-23 06:25:14 来源:杏彩体育APP下载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入口

  原标题:【今日关注】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提出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以下简称:《2023年版》),提出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能效水平引领、推动分类改造升级、做好工作统筹衔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五点要求。

  相比2021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以下简称:《2021年版》),《2023年版》包括的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从《2021年版》的高耗能行业拓展到工业重点领域,不仅包括《2021年版》中涉及的25个重点领域,还增加了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工业硅等11个领域,合计36个重点领域。

  相比《2021年版》中的“突出标准引领作用”,《2023年版》提出强化能效水平引领,更加明确了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而且强调“结合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将《2021年版》中的“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和“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两条进行了合并,并明确提出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保留了《2021年版》中“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的表述。《2023年版》根据项目的能效水平,提出针对性的改造升级要求。例如: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提出“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提出“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而且对这类存量项目,删掉了《2021年版》中“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表述。

  对于技术改造的时间要求,《2023年版》提出对此前包括的炼铁、炼钢在内的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新增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新增的这条要求各地要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等,提出“统筹考虑、稳扎稳打、有序衔接、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确保扎实有序推动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相比《2021年版》,除保留阶梯电价、工业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外,《2023年版》增加了中长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气候投融资等手段,并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等,以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2023年版》还指出,各地方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具体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方面,除铁合金中硅铁的基准水平由1900kgce/t加严到1850kgce/t外,炼焦、炼铁、炼钢和其他铁合金的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与《2021年版》一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立足长远发展,高标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增加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各地要及时总结前期在重点领域能效摸底、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制定、重点节能降碳项目推进等方面相关工作经验,结合重点领域能效水平范围拓展,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条件,及时将新增领域纳入本地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做到统筹考虑、稳扎稳打、有序衔接、压茬推进。要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确保政策衔接有序,方案稳步实施,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扎实有序推动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充分利用已有政策工具,通过中长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气候投融资、阶梯电价、工业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加大节能降碳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各地方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