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环保管理经费由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项目资金使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完善,手续齐全,资金支出符合预算资金批复用途,各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市财政部门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1。
为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局制定《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
环境保护管理经费的绩效总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一是坚持严要求,高标准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二是聚焦精准治污,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完善机制,持续强化督查考核,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信心,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努力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侨乡。
3、生态环保宣传媒介数量≥5种,分别采取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新闻客户端等方式进行环保宣传工作,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完成2020年度文书档案共移送整理文件约6221件,纳入归档4958件,共302盒;往年应归未归文书档案共整理归档224件,19盒;2020年及往年应归未归会计档案整理共131卷,67盒;2020年度行政处罚档案整理共9卷,5盒;往年需重新整理行政处罚档案884卷,153盒;2020年度及往年应归未归环境监测档案整理共165卷,81盒;2020年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共加工45331页;2013年度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共加工30704页;本次整理的往年应归未归文书档案加插件数字化加工,共加工7341页;2020年度照片档案整理共1册;2020年度光盘档案2张。整理后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编号规范,实体整齐美观,数字化加工后的档案图像清晰,无漏页,达到《江门市市直单位文书档案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要求;聘请第三方公司全面盘查固定资产存量情况,出具盘点报告1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分类、使用人、存放地点、所属部门等,使所有资产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层面及业务层面的管理制度。
3、根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2021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环保项目立项评审、监理、验收和审计、等项目的料工费成本预算进行测算。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根据市级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项目数量进行结算,完成《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1份。
4、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宣教能力建设,扩大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影响,强化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策划,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坚定绿色发展信念,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
5、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有效对全市污染源进行监督,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完成常规化环境监督任务;依托本地企业专业力量构建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大力推动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和精细化;使用广东省气象应急信息发送平台发布江门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信息。保障VOCs走航监测能力,丰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手段,增强环境空气质量异常点位原因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既满足常规监测,又满足应急机动的需求。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保持良好或以上等级。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开展部门联动,力争做到“一次执法,全面检查”,相关情况全部按要求公示,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火电、玻璃、陶瓷、化工、喷涂加工等涉气重点行业和涉水重点行业,开展VOCs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夏雷”大气专项执法活动、秋冬大气污染百日攻坚行动等,充分用足用好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执法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共出动37179人次,检查企业1608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30宗。
7、提供电子办公设备、办公网络弱电线路、安防监控、终端计算机设备等基础设施维护,故障排除率100%。包括执法公务车的维修费用、加油费用、路桥费用、年审费用、保险费用等,保障执法公务车辆正常使用。
8、做好网络设备维护和网络安全检测,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内网安全,系统数据备份次数1次。保证现行OA系统继续稳定运行,及时解决OA系统异常问题。做好局旧业务系统数据库维护。
9、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10、保障我市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业务正常开展。机动车检测联调审核率达100%,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我局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印发了预算、财务管理、采购、合同、固定资产、六公经费等十二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执行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制定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加大对各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和环节管控,及时纠偏纠错并做好考评(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结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要求,于3月24-26日组织对局机关及各市(区)分局2019-2020年度虚开的情况开展自查及监督检查,并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及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上半年账务进行检查。
1.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预算项目实施时间表,督促协调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时间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按进度拨付使用项目经费。
2.强化绩效目标设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全面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
环保管理经费严格按照评价原则,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以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面做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环境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整治,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狠抓工作落细、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