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大冶特钢发布了《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表示,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于2018年4月10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
2019年5月15日,大冶特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受让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提供49,155万元人民币重整资金参与格洛斯的破产重整事宜。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取得重整后格洛斯100%的股权,从而取得格洛斯名下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经营性有效的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近日,上市公司接到通知,合并重整事项所涉及的《金盾系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6月28日,上虞法院作出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裁定如下:“一、批准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金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金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合并重整投资参与方将与管理人推进《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计划所约定的相关后续工作,包括重整投资范围内资产和权益的交割等。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冶特钢)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1993年5月,经湖北省体改委批准,由冶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生产经营主体部分与东风汽车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组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3月,大冶特钢A股(00070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10月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成为大冶特钢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冶特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装备最齐全,生产规模最大的特殊钢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生产齿轮钢、轴承钢弹簧钢工模具钢、高温合金钢、高速工具钢等特殊钢材,拥有1800多种品种、规格。大冶特钢生产的轴承钢荣获国家金质奖、弹簧扁钢荣获国家银质奖,15项产品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8种系列产品评为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主导产品轴承钢、齿轮钢、工模具钢、系泊链钢、管坯、耐热合金、锻件产品等得到了国内外著名企业认可和接受。
大冶特钢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机车车辆、航空、航天、石油开采、工程机械、国防装备、化工、新能源等行业和领域,产品畅销全国,远销世界五大洲。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大口径特种无缝钢管的现代化大型研发性企业,根据ASME、ASTM、API、EN、GB等标准生产最大直径1200mm,最大壁厚200mm的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钢管产品。该类产品主要用于核电、超/超超临界电厂、乙烯、炼油、煤化工、石油天然气输送、海洋工程、军工、冶金及大型结构件等重要领域。
公司注册资金3.21亿元,固定资产15亿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厂房面积33万平方米、理化试验室面积5000平方米、原材料库6000平方米、半成品库5160平方米、成品库8000平方米。员工总人数800余人、含教授级高工等技术人员300余人,检验人员42人,拥有一支在国内外业界颇有影响的管理、技术及产品研发团队。
公司拥有年产25万吨大口径特种无缝钢管生产和检测能力,采用反挤压、热轧和反挤压热轧等三种工艺,配置有大型锻压冲孔机、卧式拔伸机,初轧机、精密轧机、定径机、矫直机、专用加热炉、成套热处理设备、内镗外拔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自动在线无损探伤机(、涡流、测厚联合探伤机)、水压试验机、微机控制高温电子万能试验机、高温持久强度试验机、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全自动冲击试验机、直读光谱仪、碳硫仪、金相显微镜(蔡司)等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
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拥有A1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E(PED、CPD)、API、ISO9001、ABS、DNV等国内外多项证书。产品具有本质安全性好、性能稳定、尺寸精度高、组距范围宽等优势,产品已批量向上海锅炉厂、东方锅炉厂、哈尔滨锅炉厂、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三门核电、BHEL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供货,用户反应良好。
公司以人才为跟本、诚信为宗旨、管理为手段、创新为主题、质量为基础,已振兴民族产业为己任,求实、求精、求强,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大口径特种钢管生产和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