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6月18日消息(记者 蒙健)“立即停车!接受检查!”趁着货车由船舱口驶出之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在车流中发现了目标车辆,立即对该车辆闪灯鸣笛示意停车,但司机并未理会仍开车前行。在港口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车穿过车流后,对目标车辆前后堵截,最终成功将这辆涉嫌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货车拦截这是6月17日凌晨1:30,发生在新海港12号停泊口的一幕。执法人员在该货车上查获11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今晚会有一辆货车拉载着大批量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从广西运往海南”6月16日22时,一通举报电话打入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接到举报线索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清斌亲自指挥调度,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响应,前往新海港码头进行布控拦截。
17日凌晨00:20,记者随同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车辆赶往新海港码头。在到达码头后,执法人员向新海港工作人员了解到,今晚靠岸下船的货车将会从码头出口的车道通过。“一旦目标车辆随着车流从这处六车道的通道行驶的话,这将大大增加堵截的难度。”执法人员决定,直接到船舶停泊口待目标车辆下船时进行拦截。
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提供的车牌号码,联系港口调度取得车辆的船舶泊位信息后得知,这辆车牌号为桂ABW9××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将在12号停泊口下船。在新海港港口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执法人员来到12号停泊口,此时渡轮已开始卸船,大量过港车辆由船舱口驶出。“大家要注意查看下船的车辆,一经发现涉嫌车辆要立即对其警示停车。”执法人员互相电话提醒着对方。
“看到目标车辆了,就是那辆桂A的货车,让司机把车停下来!”执法人员经仔细排查后,很快在车流中发现目标车辆,立即对目标车辆闪灯鸣笛示意停车,但驾驶员并未理会,驾驶车辆继续行驶。
“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在港口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当机立断,驾驶执法车穿过车流对目标车辆前后堵截。随着一声急刹,目标车辆车牌号桂ABW9××重型仓栅式货车最终停了下来,记者看到,该货车停的位置距离执法车仅仅20厘米。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货车司机打开货车后厢仓门,记者看到,后车仓内装了满满当当一整车的编织袋,编织袋上印有“全脂乳粉”“缅甸卡伊玛白米”“过磷酸钙”等,但触摸编织袋的手感却与标注的产品不相符,执法人员随机拆开车上两个编织袋,发现里面装的则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由于时间已到深夜,且为了不妨碍港口的正常运输工作,保证下船车辆的正常通行,执法人员现场决定由司机驾驶货车,执法车辆跟车跟后,将该重型仓栅式货车驶回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接受调查。
经执法人员对货车司机询问得知,司机名为闭某平。“这辆货车是我今年3月份刚买的,本想做点运输业务。”闭某平面对记者采访时称,他的车辆挂靠在广西某物流有限公司,平时都是自己经营做些运输业务。6月16日中午,他在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罗贤路一学校旁的厂房内,拉了这一批货物。拉货时,货主只说这些是装食品的塑料袋,对方口头和他约定拉这一车货到海口的运费是3500元,让他往三亚方向开,届时会有人和他联系卸货,由接货人结算运费给他。
“我并不知道海南已经开始禁塑了,否则我不会送这批货的。”闭某平称,他并不清楚发货人的姓名,只有对方的电话,对方没有与物流公司之间签订书面的承运合同或物流单据。
货车上装载的有、白色、黑色等不同规格塑料购物袋。执法人员采用SJ301手持式塑料快速检测仪对货车上的塑料购物袋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材质为PE聚乙烯,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清点,该货车上装载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847包重量11吨。因涉嫌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货物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紧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从销售使用环节追溯存储运输行为,从源头坚决打击生产、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9宗,突击检查源头仓库2家,累计查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约1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