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游海林、陶光明)5月31日,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一面绣着“心系企业 排忧解难 热情服务 保驾护航”的锦旗。
据悉,2019年11月,山东省日照市消费者张守林、张涛通过山东聊城市鼎赢管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位于浠水县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铝管用于海水养殖。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铝管腐蚀严重,怀疑这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2020年4月向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诉后,该局将此案交由执法第二中队富有办案经验的执法人员刘浩、邓中亚全权负责处理。由于当时处在疫情期间,该局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消费者和山东聊城市鼎赢管材有限公司采取取样封存邮寄检测的方式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结果是“产品理化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消费者张守林、张涛虽然对检测结果表示予以认可,但由于这批铝管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达5万多元,要求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聊城市鼎赢管材有限公司对其索赔。但两公司认为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引起产品腐蚀的因素较多,不能承担相关损失。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考虑到与山东聊城市鼎赢管材有限公司业务往来较多,加上消费者张守林、张涛长期使用该公司生产的铝管,且这次意外遭受的损失的确严重,遂请求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从中调解,最后双方达成给予2万元适当补偿。
该局执法人员刘浩说,“这次调解,我们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意愿和消费者的诉求,经过艰难的三轮调解,终于令企业和消费者双方满意。”
5月31日,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国林将一面绣着“心系企业 排忧解难 热情服务 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并表示感谢。